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能力評價是區環保產業協會對會員單位開展的、立足于行業自律的自愿性的第三方評價活動,是指按照規定的指標和程序,對相關會員單位的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能力進行評價,其專項設計包括: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氣污染治理工程、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工程、物理污染治理工程、生態修復工程的工藝設計,以及污染治理設施及設備的設計,但不包括配套的建構筑物工程設計(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能力評價管理辦法》)。
協會為通過評價的單位發放《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以下簡稱《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證書分為甲級、乙級、臨時證書,持甲級《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的單位證明其具備相關類別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業務能力,規模不受限制;持乙級或臨時《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的單位證明其具備相關類別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業務能力,其工程規模不超過《廣西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規模劃分表》中乙級或臨時證書要求的工程規模上限。
(一) 申報單位網上填寫《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申報表并提交。協會秘書處在接到申報后進行資格審查,條件符合的簽署項目評價合同,并落實一名項目管理員;條件不符合的予以退回并告知理由。
(二) 項目管理員針對申報材料與申報企業對接,核實無誤的,并確認兩年內未受環保管理部門相關處罰,通知企業提交全套申報資料的電子版。項目管理員負責審查申報材料,審查不通過予以退回修改,直至審查通過。
(三) 廣西環保產業協會組織相關行業專家,組成考評小組,對企業進行審查和工程業績進行現場考評(臨時《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不考察工程業績)。
(四)考評小組出具考評意見,確定申報是否通過、延緩或淘汰,通過則確定評價證書擬發名單,延緩則需按考評意見補充申報材料,淘汰則需進行重新申報。專家審查和考核通過的單位發布在網上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異議,則由項目管理員負責調查落實),公示無異議后由協會核發能力評價證書。
(五)《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全年皆可申報。
申報《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的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用word文件及單位蓋章紙質版文件):
(一) 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污染防治工程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申報表(見附件1);
(二) 批準設立機構的正式文件及營業執照;
(三) 已領取的各類工程設計證書,咨詢評估證書,環境污染防治工程設計獲獎項目證書,國家、省、市行業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級行業協會評定的獎項或國家專利等;
(四) 主要技術人員工程設計業績材料;
(五) 主要技術人員技術職稱證明、廣西環保產業協會培訓證書及社會保險證明材料(由當地社保單位蓋章);
(六) 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及審計部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七) 設計質量管理文件;
(八) 符合要求的已建成使用的環境污染防治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申報的每個單項須有一套技術材料(包括設計委托合同、設計單位所做的工藝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紙,建設單位對初步設計的能力證明、竣工驗收報告、用戶意見、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等);
另,申請甲級、乙級、臨時申請《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需提供的申報材料有所不同,申請甲級、乙級《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的單位需提供的申報材料詳見附件2;臨時《專項設計能力評價證書》的單位需提供申報材料詳見附件3。
上述材料的內容必須真實、有效。